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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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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一、教学质量保障

建立完善、持续改进校、院两级质量保障体系。协调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条件保障、各项评估检查整改反馈、专家进校服务协调等工作。

二、教学监控

对全校本科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及修订,实习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全过程进行“多层次、多元化、多跨度监控”。

三、教学督导

加强教学质量督导队伍建设和管理。做好教学秩序检查、听课评课、考试巡查、教学评价、质量评估等工作,建立“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学生信息员”构成的三级督导运行体系。

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成立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评建办,制定审核评估建设方案、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等相关材料,召开各级各类调度或培训会议,做好迎评促建各项准备工作等。

五、专业评估

修订制定校内专业评估方案。明确工作主线,构建评估体系。对重要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好专业自评、专家通讯评审、现场考查,确定评估等级、结果应用等工作。

六、师范类专业认证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执行全年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我校所有师范专业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进程。对各师范专业加强指导,为其认证工作做好各项安排。推动已通过认证专业年度报备、接受中期检查。对完成进校考查专业,指导进行整改。对接受受理专业,组织专家进校考查。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师范专业参加认证,提交认证申请。

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制定、部署、执行全年工作方案。对专业进行分类指导。对已处于自评阶段专业,加强协调,保障专业通过,并做好材料提交、专家进校等工作。对已提交过申请材料专业,指导材料更新、完善、提交等工作。对未提交过申请材料专业,组织学习,做好研究,分析现状,找差距,找标杆,加强内涵提升。

八、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

制定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召开部署会,完成数据库录入、数据审核及复核等工作。

九、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在全面开展自我评估、认真填报监测数据的基础上,撰写本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支撑数据),并在本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组织编写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做好材料梳理、审核工作,重点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进行总结,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十一、其他

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