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教学任务即将结束,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德州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指导意见》(德院校办字【2019】10号)(附件1),进行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作出评价结果,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1学期( )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附件2)(一式两份,盖教学单位公章),请12月30日前报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ddpgc@126.com。
附件1:《德州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指导意见》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 )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
联系人:董玲,联系电话:8985221,办公室:厚德楼60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