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学任务即将结束,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德州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指导意见》(德院政字〔2021〕30号)(附件1),进行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作出评价结果,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附件2)(一式两份,盖教学单位公章),请7月2日前报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ddpgc@126.com。
附件1:《德州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指导意见》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
联系人:杨光军,联系电话:8985565,办公室:厚德楼608房间。
(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开展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为进一步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不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工作进行总结。
1.总结内容:
(1)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督导组开展工作计划、督导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式方法;本单位督导听评课情况统计及分析,针对年轻教师的培训,督导效果不佳的教师帮扶等情况。
(2)本学期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有哪些创新做法和形成的特色。
(3)本学期督导工作的不足,根据出现的不足情况及期中教学检查反馈情况,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4)梳理督导材料,尤其梳理督导听课照片,督导反馈现场照片,讨论等照片展示,并做好存档。
2.要求:
(1)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ⅹⅹ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并附“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学院听评课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1份,盖教学单位公章)于7月2日前报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督导科,电子版材料发至dzxyddpgc@126.com邮箱。
(2)做好本学期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工作各类原始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学院听评课情况统计汇总表
联系人:杨光军,联系电话:8985565,办公室:厚德楼608房间。
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