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将2021年上半年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报送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提交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提升内涵建设等有关精神、凝练办学特色,着力做好师范专业、工程教育专业及审核评估相关要求的准备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实际,充实、调整教学单位督导组织,充分发挥教学单位督评组织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探索、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及时将新思路、新做法报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教学督导科,为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积累经验。
3.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并结合师范专业、工程教育专业及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要从工作安排、督导措施、督导内容及要求等方面制定2021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
4.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3月16日前将“德州学院xx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览表”(附件1)、“xx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书面材料1份,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教学督导科6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zxyddpgc@126.com。
二、继续强化课堂教学监控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工作
根据《德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附件2)及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听课要求,本学期开学开始,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将继续按照教务系统课程安排,加强日常课堂巡查,对全校开设的课程,继续开展随机推门听课工作,各教学单位同时做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听课的组织管理。现将听课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希望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听课及课堂巡查职责。
1.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工作,可以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本单位按学期汇总存档。听课记录表见附件4,也可从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
2.听课要求按照《德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及《德州学院加强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德院政字【2020】69号)》(附件4)相关规定执行。
3.课堂巡查及督导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学校教学督导组每周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达到教学事故情节的,严格按照《德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附件5)执行。未达到教学事故情节的,全校通报批评。
三、学生信息工作站人员补充和调整工作
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学生自身学习情况。新学期,有些同学会因为各种原因退出信息员岗位,请各学院依据《德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69号)》(附件6)要求,根据自身人员变化情况选聘调整教学信息员队伍。并将变化后的《德州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信息员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xyddpgc@126.com,纸质版送至厚德楼608,工作站人员没有变化的不用发送。
四、关于进行本学期任课教师课程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为更好地了解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授课效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按照本学期工作计划,现利用教务系统开展课程满意度调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价。
注意:满意度调查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全部评完毕才能提交数据。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调查数据无效。
调查时间:3月17日-3月31日
登录方式: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满意度调查
参评人员:全校学生
调查对象:全校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联系人:杨光军,联系电话:8985565,办公室:厚德楼608房间。
附件1: 德州学院xx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一览表
附件2:《德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附件3:《德州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
附件4:《德州学院加强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5:《德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附件6:《德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7:《德州学院教学单位教学信息员汇总表》
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