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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作者:


各教学单位:

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的目的

学生评教是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开展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活动。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进行了多次学生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认真修改了评价指标,保证评价指标更加合理、科学。希望同学们积极行使主人翁权利,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要求与说明

1.每位学生应本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参与评教工作,独立完成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并在意见栏中填写评价和建议。

2.所有评教意见都以匿名的方式反映请同学们在评教时不要有所顾虑。被评教师本人看不到评教情况同时,为体现区分度,学生评教过程中,给任何两位教师的打分差值不低于1分。

3.根据教务系统设置,学生选课系统和成绩查询系统都已与网上评教系统挂钩。逾期没有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下学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也无法查看成绩。

4.各教学单位应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意义,确保评教结果的客观、公正、可信。

5.各教学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

三、评教时间

为避免评教系统拥挤,本学期继续采用错峰评教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以免错过评教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021年121-2  

法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 2021年123-4  

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药与护理学院

3. 2021年125-6  

音乐学院、能源与机械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4. 2021年127-8

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5. 2021年129-10

美术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6. 2021年1211-12

外国语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态与资源环境学院

四、学生评教操作步骤

1.登录教务系统,网址:211.64.47.165或211.64.32.196或211.64.32.197或211.64.32.198。

2.登录成功后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教

3.每评完一门课程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点“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4.为保证数据提交成功,关闭系统后需重新登录一次系统,查看是否提交成功。

附件: 德州学院学生评教评价细则

联系人:杨光军,联系电话:8985565,办公地点:厚德楼608室。

 

 

                            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处

                               2021年1129

 

附件:

               德州学院学生评教评价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

评价点

1

教学态度

20%

1.立德树人;2.前期准备充分;3.讲课精神饱满;4.注重学生反馈,不断改进教学。

2

教学内容

30%

1.内容规范、丰富、充实;2.结合学科前沿,注重内容更新;3.理论联系实际;4.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注重习题讲解。

3

教学方法

15%

1.有启发性;2.教学手段运用合理;3.师生有效互动;4.善于启发学生思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4

教学管理

10%

1.教师无迟到、早退、拖堂现象;2.课堂秩序井然;3.能有效管理课堂;4.具备灵活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5

教学效果

25%

1.讲课受欢迎,学生收获大;2.思路清晰,逻辑严密;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4.能有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